時代廣場的蟋蟀讀后感300字
大家一定知道“蟋蟀”吧!它是一種小小的昆蟲??稍谶@本書中,作者向我們介紹了一只與眾不同的蟋蟀,它叫“柴斯特”。
自由?快樂?出名?你會選擇哪一個?柴斯特又選擇了哪一個?看完文章你就知道了。
1961年的夏天,柴斯特遇到了一個“小麻煩”。
柴斯特住在康涅狄格州,它從沒有想過離開這里??墒牵驗樨澇远苓M了一個野餐籃,被帶到了時代廣場的地鐵站。在這,它認識了一只小老鼠和一只貓,還有它的主人——男孩瑪利歐。一天晚上,朋友們大餐時,發(fā)現(xiàn)了柴斯特有超強的音樂天賦。它用自己超強的音樂天賦報答了朋友們,也幫助了瑪利歐一家,這使柴特斯上了報紙頭條,驚動了整個紐約!不過,柴斯特并不開心,它想念故鄉(xiāng)的自由自在、安靜安詳?shù)纳?。在朋友們的幫助下,柴斯特終于回到了康涅狄格州。
那一只貓曾在書中說過:“既然柴特斯的一生是它自己的,它就應(yīng)該去做它想做的事。如果成名只是讓它覺得不快樂的話,那成名又有什么意思呢?”
是呀,出名是一件好事,但對于柴斯特來說,一天兩次演唱會,不得不說累。那還不如不出名哩!
這一本書中,講的就是我們自己,現(xiàn)在的小朋友都是課外班,沒有時間玩耍,失去了童年的本質(zhì),讓我們不快樂;想學(xué)的就學(xué),不想學(xué)的就不學(xué),這樣才能更快樂。
柴特斯喜歡紐約,更喜歡康涅狄格州,它始終記得那里的花、草、樹……什么都比不過那里的景色。“自由”早以像金子一樣寶貴,柴特斯選擇了自由。這本書讓我們對自由的選擇而感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