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個縣官不大識字。一天坐堂審案,師爺遞給他的狀子上有三個人的名字:原告郁工來,被告齊卞丟,證人新釜。縣官看了"郁工來"的名字,喊道:"都上來!"三個人聽了,急忙跑到堂前聽候發(fā)落??h官生氣地說:"我喊原告,干啥一齊來?"
接著,他看了"齊卞丟"的名字,又喊道:"齊下去!"三人聽了,又急忙退到堂下。縣官更惱火了,說:"喊被告,為啥一齊下去?!"
師爺見狀不敢直說,便打圓場道:"原告名字另有一種念法叫郁工來,不叫'都上來';被告名字也另有念法,叫齊卞丟,不叫'齊下去'。"
縣官問:"那證人的名字,另一種念法叫啥?"答道:"新釜。"
縣官說:"我估計他是有另一種念法了,要不然我要喊他'親爹'了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