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想起來,那一次,我真的錯了。
上個星期四的晨讀課,我沒帶《丹音霞頌》,于是就玩起了小玩意兒,老師發(fā)現(xiàn)了,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沒收了我的小玩意兒,并扔進了垃圾桶。我怒火中燒,便視老師為無物,繼續(xù)玩起了手指,耳邊傳來了同學們朗朗的讀書聲,我依然我行我素,無動于衷。這時,老師火了,把我“請”進了辦公室接受“口水浴”。
到了辦公室,我有些心虛,可還是死鴨子嘴硬—不服輸,不管老師如何苦口婆心地對我說,我依舊充耳不聞。老師更怒了,使出了殺手锏—打電話告家長。
回到家里,我又沒認真學習,于是媽媽氣不打一處來,拿出一捆小樹枝,在我赤裸裸的大腿上打了起來。別看這小樹枝又細又長,打起來可是鉆心的疼,比木棍打起來更痛上百倍。我痛的哇哇直叫,嚎啕大哭,我連連哀求道:“媽媽,我以后會認真讀書的。”媽媽語重心長地對我說:“知道痛,下次就要改過來,不要再犯同樣的錯誤,老師教育我們是為我們好,所以我們要感謝老師的淳淳教導,不應該記恨老師,錯了就應該要勇敢承認。”我委屈地點點頭。
俗話說得好:“打在兒身,痛在娘心。”一次小小的錯誤,就因為我用錯誤的態(tài)度來對待而變成一個大大的錯誤,而且不僅傷了老師的心,也傷了媽媽的心,這一次,我終于明白態(tài)度決定一切的道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