電影講述的是一個法官與少年罪犯的感人故事。三年前,少年張帥因入室搶劫被法官安慧判了三年有期徒刑。張帥在獄中一直對安慧懷恨在心。先前恨是因為他覺得明明法官已經(jīng)收了他母親送的十萬元錢,還要判他三年。再后來他得知母親為了湊足送錢的數(shù)額,竟然賣了自己的腎!最后又因為得了癌癥而死去。而身為人子的他,因為要在獄中服刑,連母親的最后一面也沒見到!自此,他開始過起了終日充斥了后悔、羞愧、仇恨的生活。他發(fā)誓,在他出來后,一定要到法院上訴,告那法官受賄,讓那黑心的、貪婪的、無情的法官,也嘗嘗進“號子”里的滋味!
于是,在他因表現(xiàn)突出,提前半個月釋放以后,便按照原先的計劃,先騙取了安法官的信任,住進了安法官家,并用一支錄音筆收集證據(jù)。接著他在社會中四處尋找證人,以求得他們的口述材料。
對于張帥的這種種行動,安法官起先毫無察覺,對張帥十分信任,有點長輩對小輩的疼愛之情,甚至還交給了張帥家里的鑰匙。直至有一天,安法官發(fā)現(xiàn)了墻上掛鐘后的錄音筆,看到了張帥寫的起訴材料,明白了一切。隨之而來的,是漫天的失落,悲傷與無助:她怎么也想不到,在他如此信任的人的眼中,自己是如此丑陋不堪。但她問心無愧,作為一名好人,同時也是一名公正的法官,她無私敬業(yè),熱心助人。她相信,張帥對她的是誤會,是可以解開的誤會。面對與法律對良心的審問,她也毫不退縮地接受了。在其后,她對于張帥的所作所為中,更是體現(xiàn)了她的大仁大愛——張帥因為沒有身份證沒有住處,而無家可歸,流浪街頭,最后還差點被派出所民警誤認為是一個還未被抓獲的慣偷,即將又要面臨牢獄之災(zāi)。在此時,在這個張帥最無助,最可憐的時刻,安法官仍是不計前嫌得幫助張帥脫困,將其帶入家中,安頓他。
人心都是肉長的,當(dāng)然張帥也不例外。他感受著安法官平日里與他相處的種種以及為他所做的一切,終于醒悟過來——安法官是好人,她不可能會受賄!張帥想到自己此前的所作所為,是多么可恥,令她后悔萬分。在他十八歲生日那天,他拿到了母親生前寫給安慧法官的信,真相終于大白。張帥覺得冤枉了好人,對不起安法官給予他的那顆熾熱的,如同慈母般的心。他覺得他再無顏面去面對安法官,他所能做的,也是他想做的,只是離開這座城市,回到他的家鄉(xiāng),去為他的母親守靈。于是,他選擇了不辭而別。
但此時,安慧法官早已是他為骨肉至親,得知他的不辭而別后,立即帶著她的女兒,慌慌忙忙地趕往火車站——去送張帥。
但在這人山人海的火車站中找一個人,希望是多么渺小,為了讓張帥看到前去送他的他,安法官絲毫不顧惜眾人驚異的目光,爬上大貨架。只是此時火車已經(jīng)開動,張帥沒有機會喊出心中那聲久違了的“母親”了……
閉上眼睛,腦海中滿是安法官寬容,慈愛,善良,但又略帶嚴肅的笑容,“相信,世間一定有好人!”我發(fā)自內(nèi)心地感慨。安慧法官,是我們生活中萬千“好人”形象的一個剪影。作為新世紀的花朵的我們,祖國未來的火炬要靠我們傳遞。中華民族五千年的文化所孕育成的禮儀美德要靠我們發(fā)揚。對待那些與我們萍水相逢的人要學(xué)會和氣;對那些生活中低頭不見抬頭見的親人,老師,同學(xué),朋友,要學(xué)會友善,尊敬,信任;甚至于對那些與我們自己有過瓜葛恩怨的人,也要學(xué)會寬容,原諒!
“只要人人都獻出一點愛,世界將變成美好的人間。”真愿如歌中所唱,我們的生活,會變成一個愛的海洋!
世間因感動而美好,感動因有愛而存在。這是影片帶給我的最大的啟迪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