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《青年文摘》這本書中,我讀到一篇作文《我最幸?!?使我有感而發(fā)。
作者在電視上看到了這樣的畫面:一個身材小小的女孩,臉上帶著微笑,眼里卻閃著淚光。小女孩講述著她讀小學時的經歷:“冬天,我趴在教室外的墻上聽老師講課。老師提了一個簡單的問題,班上沒有一個同學回答出來,我毅然把答案喊了出來。老師推門出來看,感覺非常驚訝,我嚇壞了,就從墻上掉了下來。老師被我的行為感動了,偷偷收留在班里和學生們一起上課,一直上完小學,不告訴學校。”女孩小學畢業(yè)考試全縣第一名,可是沒有一個中學錄取她,因為她沒有雙手。女孩的母親腦子出了毛病,每隔一段時間就出走,在她很小的時候,她的雙手就是因為母親失去的。主持人問她:“你的雙手是因為母親出走而失去的,你有沒有恨過她?”女孩想也沒想就回答:“沒有,從來沒有,我愛她,我總是覺得對不起她。”女孩綴學在家,除來要給父親、哥哥做飯,還自學中學的過程。因為女孩沒有手,所以她用兩只腳切土豆,她切得很細。女孩還表演了書法,寫上了端莊的四個大字:我最幸福。
我想,如果我們心里都裝著四個字:我最幸福,那么我們對生活是不是就會多一些熱愛,少一些仇恨;多一些奉獻,少一些索取;多一些感激,少一些抱怨;多一些平和,少一些牢騷呢?如果你也像那個女孩一樣大聲地說出:“我最幸福!”那么你會發(fā)現(xiàn)生活里有更多美好的東西,你的精神也會煥然一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