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們都說馬克·吐溫先生是個幽默大師,又很會諷刺社會上的各種事。讀了他的《百萬英鎊》后,我忍俊不禁,放聲大笑。讀了這個讓人哭笑不得的小說,我也看見了那令人哭笑不得的社會。在美國的一個小辦事員出海游玩,因故迷失方向后,幸被輪船遇救,然后隨船來到英國倫敦。他身無分文,特別孤獨,兩個富有的兄弟借給了他一張一百萬英鎊的支票,并以他在三十天內(nèi)不將一百萬的支票兌換成現(xiàn)金而能否活下去打了一個賭。在小說的結(jié)尾,小人物不僅活過了三十天,并且利用這張百萬英鎊發(fā)了一筆財,還獲得了一位小姐的芳心。但由始之終從來沒兌換過這張支票。小說通過小辦事員的種種“歷險”嘲弄了金錢在資產(chǎn)階級社會叱咤風(fēng)云、呼風(fēng)喚雨的作用。當時社會上的拜金主義思想,當時的人們都太看重金錢了,錢!竟然成了可以衡量一切的標準!為了錢,他們可以放棄一切,放棄地位、家人、職業(yè)……拜金主義思想是可恥的,不勞而獲更加可恥,因為世界上還有很多比金錢更重要的東西,很多不能用金錢來衡量的東西,金錢不是萬能的。之所以那個年代社會腐敗,和這些見風(fēng)使舵的人們有著密不可分的關(guān)系。我們這個年代,也有。一次,我看到路邊有一個滿臉是胡子的乞丐,正在低聲乞求人們:“我好幾天沒吃飯了,誰給點錢——謝謝,謝謝,祝您全家安康……”一個時髦的男青年正領(lǐng)著一個時髦的女青年走過,一看到那年過花甲的乞丐,便一下子皺起眉頭,繞得遠遠的,嘴里還嘀咕著:“這臟老頭,真是……”我也實在看不慣,也只好繞過了。媽媽說:“倫倫,你去給爺爺點錢吧。”說著,她拿出了兩塊錢,遞給我。我拿著錢,跑到那個爺爺前面很遠,扔了錢就跑,也不管扔沒扔中。媽媽一看我這狼狽不堪的樣子,不禁搖了搖頭。事后,我也覺得這太不對了,但就是不習(xí)慣老爺爺渾身的霉味,看不慣他衣不遮體,聽不慣他的外地口音。但是,我也知道這不至于啊,為什么偏要遠離他、躲避他呢?人人都是平等的,不能因為人們的地位、財富而就去判斷一個人的身價,那就錯了。這種以貌取人的做法難道不是社會的一種悲哀?不是一個值得人們深思的問題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