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天,我和媽媽出去逛街。進(jìn)去的時候,正好看見一塊錢,我彎下腰,伸手把它撿了起來。
我邊走邊玩,眼睛就像被催眠了一樣,跟著它轉(zhuǎn)。仿佛它就是我的老大,我就是它的跟屁蟲。玩得正起勁的時候,媽媽突然說:“輝元,把這一塊錢交給警察叔叔吧。”
“為什么?這是我撿的,又不是他撿的,憑什么給他。況且就這點小便宜,他也不會理得。還有,剛剛又沒有人看到,我拿了又有什么事呢?你就給我拿吧。反正一塊錢也不是多大的事,你就給我嘛。就算我求你了,行嗎?”我急切地說。
“是,是一點小便宜,是沒多大的事。但是如果這樣下去,你就會很貪錢,會去當(dāng)小偷,會去搶劫。那如果一千天,不就一千塊了嗎?如果是這樣,撿到一百塊,那豈不是打死也不給?還有,你沒老師沒和你們講過,不能貪小便宜的嗎?”媽媽反問我。哼!她既然不給我,那我就找借口,去個零食店,偷偷地花了就好了。
我立刻問媽媽:“那先去買東西,等一下再給警察叔叔也不遲啊?”“不行。”媽媽堅決地說。我再次把乞求的目光投向媽媽。但是,在媽媽那不容爭辯的聲音中,我清清楚楚地知道,我的話是沒有商量余地的。我心不甘,情不愿地交給了媽媽。壞媽媽,連一塊錢都不給我。我嘟著嘴,把頭轉(zhuǎn)到一邊,沉重的呼著氣,還一邊埋怨著。
那一塊錢就這樣從我手上消失了。我很不甘心,又想了想。突然,又一個大膽的念頭從我腦海里浮出來:去買一塊錢的東西,然后我買的東西就是我的了!
我依舊問媽媽:“這東西你拿著,不過先去買東西。”媽媽仍然拒絕道:“不行,一定要先給警察叔叔先不可。”后來,我實在無可奈何了,才舉白旗,投降了。
在以后,我經(jīng)常碰到誘惑人的“魚”。我警記媽媽告誡我的話:不要因為一時貪圖小便宜,而造成久時的大禍。如果從小受到這樣的教育,長大以后,將會成為更優(yōu)秀的人。
人們非常追求利益。在街上,撿到一塊錢,十塊錢,有可能別人不稀罕。但是,那如果是一百塊,一千塊……甚至更多呢?你會不稀罕嗎?如果找得到,你會把它交給失主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