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時髦”這一詞在我們中學生的生活中使用頻率比較高。有的同學穿了一件款式、顏色比較新穎的服裝,同學們嘖嘖稱言:“真時髦!”有的同學頭發(fā)梳理得較為奇特,同學們議論紛紛:“真時髦!”甚至有的同學唱一支新走俏的流行歌曲,捧一本新出版的韓寒、瓊瑤、郭敬明的小說,席慕容的詩歌集,也都被稱為“時髦”……以上這些同學大概都把“時髦”看作是“流行”了,其實不然。近來查詞典,看到清朝文字學家段玉裁在《說文解字注》中說:時,春夏秋冬之說。因此,時,即四時。而《爾雅》中解曰:髦,俊也。因此,時髦,當是合體應時之美。
由此觀之,時髦的東西必流行。就拿歌曲來說吧,《血染的風采》表達了祖國的英雄兒女為共和國而捐軀的壯烈之美,從而唱遍大江南北;《小草之歌》表達了億萬人民為祖國默默奉獻的樸素之美,因而流行于長城內(nèi)外;《渴望》的主題歌謳歌了生活中的真善美,因而它進入千千萬萬平凡而又普通的人們心間,又從千千萬萬人的口中飛向大街小巷,飛向你、我、他中間……這是因為“愛美之心,人皆有之”,人們對美的東西由仰慕而仿效,而流傳,這樣流行下去的東西必有其旺盛的生命力而傳之長遠。一曲《滿江紅》仍能激起現(xiàn)代青年的壯志雄心,20世紀50年代著名歌唱家郭蘭英的一首《一條大河波浪寬》不是至今唱而不衰嗎?“求木之長者,必固其根本;欲流之遠者,必俊其泉源”。而一種服飾、發(fā)式、歌曲、書籍要流傳下去,不盡量使其美得應時,美得合體,恐怕不行。但是,能不能說流行的東西就一定時髦,一定沒呢?不能。有些流行的東西本來并不美,因而也就昨起今消,生命短暫。20世紀80年代以來,在青年中先后興起喇叭褲、牛仔褲、錐形褲、蛤蟆褲、霹靂褲、太空舞等熱潮,尼采的超人哲學,弗洛伊德的學說,各種武俠小說也在青年中流行過一陣子。這里無疑又美的東西,但有的消磨人的意志,有的損害人的身體,有的已因“世易時移”而不合現(xiàn)實生活之“拍”,不應現(xiàn)實生活之“時”,喧鬧一陣子之后都銷聲匿跡了。而在青年中出現(xiàn)的研究馬列主義、毛澤東思想的熱潮,服飾中學生裙的再流行等,不正說明了只有社會實踐才能檢驗何為美,什么才能長傳以遞的道理嗎?
莫要以為有人夸贊你時髦,就是夸贊你美,因為有人混淆了概念,誤將時髦作流行了啊!